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》进行规定。根据该办法的规定,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标准如下:
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,每月扣除2000元。
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,由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,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。分摊方式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,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。约定或指定分摊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,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。在一个纳税年度内,分摊方式和额度不能变更。
被赡养人指的是年满60岁的父母,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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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》进行规定。根据该办法的规定,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标准如下:
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,每月扣除2000元。
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,由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,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。分摊方式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,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。约定或指定分摊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,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。在一个纳税年度内,分摊方式和额度不能变更。
被赡养人指的是年满60岁的父母,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